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志工網
導覽
:::
網站導覽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
行政資訊網
志工訊息
登入
全部
登入
您的瀏覽器並未啟動JavaScript,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或是升級成可執行 JavaScript 的瀏覽器,以便正常使用網頁功能。
:::
首頁
志工訊息
志工訊息
定位點
衛生福利部修正「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指引」第三點,並自111年3月18日起生效
更新:2022-04-07
人氣
3630
分享到Facebook
推一下!
分享到微博
LINE 給好友
網址已複製
訊息內容
衛生福利部修正「
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指引
」第三點,並自111年3月18日起生效
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前一個月 ,志工得檢具前點相關文件重新申請。志工依前項規定重新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其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不得重複計算。
相關規定可至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
下載,下載路徑:志願服務資料庫/法令彙編/行政規則查詢。
相關連結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
檔案下載
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指引(.pdf)
修正對照表(.pdf)
衛生福利部-函(.pdf)
??
?澈
???刻撟?/span>
?曉之/蝮桀?
銝?撘?/span>
銝?撘?/spa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