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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花蓮縣觀光大使志工服務隊志工招募💪報名期限延長至5月7日

更新: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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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花蓮縣觀光大使志工服務隊_招募海報

訊息內容

為提升花蓮縣觀光旅遊服務品質,花蓮縣政府辦理「113年花蓮縣觀光大使志工服務隊招募」,報名期限自113年4月18日至5月7日(星期二)17時30分止,待書面審查通過後將另行通知安排面試事宜,本次志工隊預計招募共計25名。

【志工招募報名說明】
  • 報名期限:原定113年4月30日(二)下午17時30分止,延長至5月7日(二)下午17時30分止
  • 報名方式:將應徵資料以信封密封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所(郵戳為憑),務必於信封清楚註明內容【113年花蓮縣觀光大使志工服務隊志工報名】。
  • 收件機關: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行銷科)
  • 收件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 連絡電話:03-8227171#524 鍾小姐
  • 繳交資料:
  1. 履歷表(含自傳),請使用下方附件檔案「113年花蓮縣觀光大使志工服務隊志工履歷表」填寫。
  2. 最近三個月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請黏貼於履歷表)。
  3. 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戶籍謄本、護照或居留證 等)影本。
  4. 其他證明文件(如為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身分等)影本 (無則免附)。 
⭐️招募人數:25位
⭐️招募對象:應為年滿 20歲(含)以上至70(含)歲以下,口齒清晰、表達能力佳、熱愛觀光、具服務熱誠、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品行端正、能支援本處解說業務及行政工作者,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 設籍於花蓮縣。
  • 於花蓮縣工作達三年(含)以上。
  • 在花蓮縣從事觀光旅遊相關行業或就讀大學、研究所等觀光相關科系滿二年(含)以上。
  • 在花蓮縣從事文史工作或社區發展工作滿二年(含)以上。
  • 符合以上資格者,另具有外文(英、日、韓)口語翻譯能力,並對服務遊客、解說等相關工作有經驗者,優先考量。
詳細招募計畫及報名表可至下方附件檔案區下載或請逕至花蓮縣政府處觀光資訊網下載,相關報名問題請洽花蓮縣政府觀光處03-8227171#524鍾小姐。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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